工信部要求部分省市成为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市。相应省市的用户在我司提交备案申请后,还需完成短信核验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。
以下相应省市的用户在我司提交备案申请后,需要完成短信核验。
2017年12月18日起,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2018年9月10日起,浙江、四川、福建、陕西、重庆、广西、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2018年9月24日起,山东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湖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
以上地区的用户在通过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(变更)时,备案系统将向用户备案信息的手机号码(联系方式一)发送短信息验证码。在用户根据短信息提示完成验证后,该备案申请(变更)将进入相关备案审核流程。超过24小时未验证,备案信息将被退回。如遇到相关问题,可拨打备案咨询电话400-688-3065转2或直接拨打座机0755-86548085。
相关说明:
时效性:验证码 24 小时以内有效。您需在 24 小时内,访问所在省管局网站进行验证。验证通过后,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进行审核。若您未在 24 小时内完成验证或验证失败,备案信息将自动退回至接入商。您需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,并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。
验证类型
| 备案类型 | 核验对象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新增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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